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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种甲型流感疫苗四个注意事项

    来源:新华网      作者:未知   2009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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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21日开始,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对中小学生、医务人员等五类重点人群免费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专家提醒,有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不宜接种甲型流感疫苗;受种对象接种前需要了解相关接种流程和接种后的注意事项。

  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疾病预防所所长吴疆提醒,接种甲型流感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接种甲型流感疫苗不是强制性的,而是自愿的,但必须严格按照四个步骤确保疫苗接种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即“知情告知,登记问询,疫苗接种,留院观察”。

  二、有疫苗接种禁忌症的人员不宜接种甲型流感疫苗。甲型流感禁忌人群与季节性流感的禁忌人群相似,如:对鸡蛋特别是卵清蛋白过敏者;正在感冒发热,或患急性疾病、严重慢性疾病、慢性疾病的急性发病期者;格林巴利综合征患者;其他进行性神经系统疾病者;严重过敏体质者,对硫酸庆大霉素过敏者;年龄小于3岁者等,都不宜接种甲型流感疫苗。

  三、接种后需要观察30分钟,方可离开;出现轻微反应,一般不需特殊处理,可电话咨询接种单位;一般两周时间内不宜服用抗病毒药物。

  四、接种者应在24小时保持接种部位的干燥、清洁,不要马上洗浴,多休息;接种部位如出现发热、红肿、疼痛的现象,属于正常反应,24小时后即可恢复;若出现红肿情况,可冷敷接种处,若疼痛或出现硬结,可热敷接种处。如果出现严重不良反应症状,应立即赴医院就诊。

  吴疆提醒,受种人员如需详细了解甲型流感疫苗的具体疫苗接种事宜和注意事项,可通过北京市卫生局设置的12320公共卫生服务热线或登录相关网站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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