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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配改革实施细则年底前出台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作者:未知   2010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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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所长苏海南认为,该改革的核心在于尽可能剔除垄断因素对工资收入水平的影响,“进一步清理整顿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过多过滥的津贴补贴,整顿垄断行业过多过滥的福利待遇、补充保险等”。  

    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表示,“收入分配调整不仅是政府政策,每个人都不能做改革的看客。”

  2010年两会前后,“收入分配改革”密集出现在官方表达和民间讨论中。2月3日,胡锦涛总书记在谈到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时,把“加快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放在了首位。3月5日,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但是,由发改委牵头制定的《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仍未见出台。3月初,坊间流传该《实施细则》被国务院退回修改的消息。

  针对此传闻,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在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透露,“改革需要全盘考虑,下半年国家各部委和社会各层面将会集中讨论,细则应该在2010年底前出台”。

  “调高”思路

  收入分配格局调整正式提上议程在4年前。2006年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提出“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调节过高收入”。

  这次会议为收入分配改革提供了“提低、扩中、调高”的初步思路。其中,垄断行业收入分配调整则被部分学者称为“调高”深水区,几年下来进展乏善可陈。中共十七大提出初次分配中兼顾公平的要求,即弱化权力在要素市场的支配关系,减少行政垄断干预,通过扩大公共决策减小既得利益制度化的几率。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进一步指明了方向,“要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对垄断行业工资总额和工资水平的双重调控政策。严格规范国有企业、金融机构经营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管的收入,完善监管办法。”

  这意味着,2009年下半年出台的相关调控政策与监管办法将进一步完善与落实。包括去年9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11月首先在冶金、电力、石油石化、航空等四个行业启动的国企工资总额预算管理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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