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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物场所的礼仪规范

    来源:现代生活网      作者:未知   2010年08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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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商店是一个城市精神文明的窗口,顾客与营业员互相尊重,互相体谅是双方文明相处的前提。到商店购物,要尊重营业员的劳动,要体谅营业员的辛苦,尽量减少对营业员的麻烦,使用文明礼貌语言。 

    买东西,先看准样式、颜色、质量、价格等,合适了再请营业员拿来,看不清拿不准的可以先问一下。如果不合适,或者只是想看看,则不必麻烦营业员拿来了。
 
    呼唤营业员时,语气要平和,不要用命令式口气高声呼叫。少年儿童对青年以上的营业员可以称阿姨、叔叔。对年龄大的营业员可称师傅。当营业员正忙于接待别的顾客时,要耐心等待一下,不要急不可待地高声叫喊,指手划脚或手敲柜台。 

    挑选商品时,不要过分挑剔,时间过久会影响营业员为别人服务。对易污、易损商品要轻拿轻放,万一污损了,就应当买下来,或者赔偿。挑选后不满意时,可以请营业员把商品取回,要说一声“劳驾了”,挑选多次时,可以说一声“对不起!给你添麻烦了”。 

    对态度不好的营业员,最好早一点离开,必要时,应当耐心,冷静地讲道理、说情况,实在不行的,可以向其领导反映,请求帮助解决。不可在这种场合高声争执、吵闹。 

    调换商品,应当斟酌情况,能换则换,不应当换的则不可强求。 

    营业员交货、找钱等发生差错时,要善意提醒,说明情况,实在不行,可找领导解决。 

    买过商品离开时,不要忘记向为你提供服务的营业员道一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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